截至2025年8月1日收盘,福莱新材(605488)报收于30.52元,下跌2.8%,换手率2.02%,成交量5.61万手,成交额1.72亿元。
8月1日,福莱新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947.09万元,占总成交额22.9%;游资资金净流入699.99万元,占总成交额4.06%;散户资金净流入3247.1万元,占总成交额18.8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选举夏厚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选举李敬先生、涂大记先生、吕炜劼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李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3. 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同意以2025年7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授予21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64元/股。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延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延安先生现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52500股。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共103人,首次授予数量为219.00万股,授予价格为15.64元/股。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8000万元、10000万元。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100%、80%、0。本次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条件均符合相关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结果显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同意以2025年7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授予21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64元/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426950股,其中核心骨干员工103人共获授2190000股,占授予总量的90.24%,占目前总股本的0.78%;预留部分236950股,占总量的9.76%,占总股本的0.08%。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括CHEN SHUTING、王玉、刘建军等103位核心骨干员工。公司总股本为280207477股,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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