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日收盘,合锻智能(603011)报收于15.63元,上涨2.56%,换手率6.02%,成交量29.78万手,成交额4.62亿元。
8月1日,合锻智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9453.52万元,占总成交额20.48%;游资资金净流出3467.57万元,占总成交额7.51%;散户资金净流出5985.95万元,占总成交额12.96%。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上午10时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上述部分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意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该次股东大会。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上午11时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9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议案包括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等9项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3日。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登记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3号公司证券部。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法定代表人辞任规定新增,股东权利义务调整,股份发行和回购条款优化,股东会、董事会职权调整,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条款细化。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按时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须经审计。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重大事件、交易、关联交易等内容。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了解并披露相关信息。信息披露文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确保公众查阅。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合理安排现场参观和座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及时处理投资者诉求。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包括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职权、工作程序、报告制度及考核与奖惩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需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如有特定违法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担任。总经理行使多项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具体规章、审批费用支出等。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公司在决定提供担保前,需掌握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财务部门应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49441.443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经营宗旨为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逐步建设成业内领先的制造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义务并享有工作职权和报酬。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会议,查阅相关文件。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同时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同意当选,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运作程序,保障投资者权益。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制度规定对外投资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进行的各种投资活动。对外投资需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公司战略及股东利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管理建议书,与内部和外部审计师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董事会成员。董事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旨在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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