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盘,宇邦新材(301266)报收于34.0元,下跌2.66%,换手率2.76%,成交量2.88万手,成交额9911.0万元。
7月31日,宇邦新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3.7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82.2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58.43万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报告指出,中信证券作为组织券商,协助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了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工作。截至2025年7月24日,转让方持有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28%。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250万股,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宇邦新材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最终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为31.02元/股,转让股份数量250万股,交易金额7755万元,受让方为6家投资机构,锁定期均为6个月。中信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合法、合规,转让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肖锋、林敏。股份变动性质为减少,签署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8%,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0.52%降至58.25%。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宇邦新材控制权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表示,本次权益变动是出于自身资金需求。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宇邦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宇邦新材股份的可能。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宇邦新材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肖锋、林敏,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为询价转让,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0.52%下降至58.2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1.02元/股,交易金额775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股东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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