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盘,豫园股份(600655)报收于5.76元,下跌1.03%,换手率0.35%,成交量13.73万手,成交额7918.0万元。
7月31日,豫园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79.59万元,占总成交额6.06%;- 游资资金净流入713.08万元,占总成交额9.01%;- 散户资金净流出233.5万元,占总成交额2.95%。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豫园股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回购涉及《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原因包括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涉及120名激励对象,共计4,485,34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2021年激励计划》23,460股,《2022年激励计划》2,567,380股,《2023年激励计划》1,894,500股。- 回购价格分别为5.37元/股、3.82元/股和3.79元/股,回购总价款分别为125,980.20元、9,807,391.60元和7,180,155.00元。-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次回购注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减资程序。
豫园股份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拟回购注销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85,340股。- 回购价格分别为5.37元/股、3.82元/股和3.79元/股,回购总价款分别为125,980.20元、9,807,391.60元和7,180,155.00元。- 回购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3,896,943,613股减少至3,892,458,273股。- 监事会和律师均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同意意见。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豫园股份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4,485,340股,回购总价款为17,113,526.80元。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3,896,943,613元减少至3,892,458,273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9月13日。联系方式为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12楼董秘办,邮政编码200010,电话021-23029999转董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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