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盘,比依股份(603215)报收于17.93元,下跌1.75%,换手率2.84%,成交量5.32万手,成交额9629.77万元。
7月31日,比依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79.44万元,占总成交额6.02%;- 游资资金净流入176.96万元,占总成交额1.84%;- 散户资金净流入402.48万元,占总成交额4.18%。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闻继望召集并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公司与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吸引和激励核心人员。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规范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表决结果同上,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事宜。表决结果同上,同样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该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建立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表决结果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因章园园、张磊参与持股计划需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决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表决结果同样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因相同原因,监事会决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且持股计划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拟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结合,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监事章园园、张磊因参与持股计划需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无法形成决议,故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5日13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15:00。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包括《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上议案需A股股东投票。参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参会股东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联系地址为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联系人郑玲玲,电话0574-58225758。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旨在建立公司与员工利益共享机制,激励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38,40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总份数不超过17,038,400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受让数量不超过1,8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79%,受让价格为9.26元/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年和2026年,分年度考核,各批次归属比例为50%。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8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实施本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员工需自行承担相关个人所得税。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确保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比依股份于2022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18,794.7951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家用电器制造、销售及相关业务。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2025年7月30日,比依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该计划主要内容包括: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对象为公司或下属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存续期为36个月;拟持有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8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79%;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比依股份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等法定程序,并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旨在建立公司与员工利益共享机制,激励核心人员。计划涉及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8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总筹集资金不超过17,038,400元,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受让价格为9.26元/股,数量不超过1,840,000股。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年和2026年,分两个批次归属,各批次归属比例为50%。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2025年销售量增长率不低于10%,2026年不低于25%。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规定执行。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持有人放弃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计划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管理办法明确了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计划实施程序包括董事会拟定草案、监事会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等。持有人为公司或下属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8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总金额不超过17,038,400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总数1,840,000股,购买价格为9.26元/股。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6年,分两批归属,各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销售量增长不低于10%,2026年不低于25%。个人绩效考核分为四个等级,影响归属权益。管理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持有人权利包括享有资产权益、参加持有人会议等,义务包括按时缴款、不得转让份额等。资产构成包括公司股票权益、现金存款等。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完成清算并分配权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205,868.81万元,主要为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等销售业务。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726,271,317.05元,其中流动资产1,562,925,413.43元,非流动资产1,163,345,903.62元。负债合计1,545,159,404.8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81,111,912.22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132,731,586.56元,同比下降3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560,549.92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4,510,641.02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3,209,884.52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93,517,670.66元。公司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66,743,635.33元,坏账准备为33,594,256.06元。存货账面余额为296,703,834.06元,存货跌价准备为7,378,991.89元。公司2024年度研发费用为69,453,208.34元,同比增长7.0%。公司2024年度销售费用为29,994,781.96元,同比增长74.3%。管理费用为64,307,406.95元,同比增长29.9%。公司2024年11月完成对宁波卓朗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60%股权,合并成本为37,258,661.87元,形成商誉28,711,001.01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3.75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022,212.17元。公司2024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金额为29,995,785.90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比依股份主要从事空气炸锅、空气烤箱等智能小家电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注册资本187,947,951元,法定代表人闻继望,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余姚市。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8,942.00万元、154,479.19万元、204,244.97万元和52,874.5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9%以上。主要产品为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和咖啡机等。公司资产总计从2022年的151,902.64万元增至2025年3月的301,180.32万元,负债合计从52,205.31万元增至181,605.52万元。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56,384,38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2,437.49万元,主要用于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二期)。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限售期为六个月。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已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事宜。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1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62,437.49万元,将用于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二期)。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闻继望持股比例不变。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符合环保要求,未因违反环保、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法规受到重大处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近三年依法纳税,未因税务问题受到处罚。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发行人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4.45%,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2,437.49万元,用于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二期)。该项目将新增1,500万台空气炸锅、空气烤箱、环境电器等产品的产能。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56,384,385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比依集团和闻继望。公司强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还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客户集中、国际政治格局变化等风险。此外,公司承诺将采取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并加快募投项目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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