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盘,粤 传 媒(002181)报收于7.3元,下跌3.57%,换手率7.47%,成交量84.7万手,成交额6.21亿元。
7月31日,粤传媒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605.04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1922.25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2527.29万元。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进展公告。公司因收购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近期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三份民事调解书,涉及原告蔡某、段某和周某,涉案金额总计47.66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总额为3,187.21万元,尚未支付的预计负债余额为434.82万元。本次诉讼预计减少2025年利润金额为25.15万元。
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受理550件,累计涉案金额4,883.46万元。其中撤诉案件16件,涉案金额178.35万元;一审已判决案件15件,涉案金额91.89万元;一审已判决、二审未判决案件1件,涉案金额6.17万元;二审已判决案件308件,涉案金额2,717.32万元;调解案件210件,涉案金额1,889.74万元。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2025年7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将于2025年7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将于2025年7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李桂文先生、吴宇女士、叶韵女士、刘晓梅女士、郭献军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刘中华先生、刘瑛女士、李光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8日。会议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32层会议室。出席对象包括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并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00-17:00。网络投票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提名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中华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充分了解。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行为视同为提名人行为,由提名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提名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李光作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光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李光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李光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李光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保监会等机构的相关规定。李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李光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李光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李光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职务。李光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提名李光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提名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核。经审查,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桂文先生、吴宇女士、叶韵女士、刘晓梅女士、郭献军先生具有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的条件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中华先生、刘瑛女士、李光女士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条件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前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提名李桂文先生、吴宇女士、叶韵女士、刘晓梅女士、郭献军先生、刘中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刘瑛女士、李光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中华先生、刘瑛女士、李光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4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提名刘瑛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提名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刘中华作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中华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刘中华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刘中华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保监会等机构的相关规定。刘中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刘中华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刘中华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刘中华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或对外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修订原因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或修改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条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此外,对《公司章程》多个条款进行了具体修订,如公司住址、股东权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特此公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控股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提名,分别为李桂文、吴宇、叶韵、刘晓梅、郭献军。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分别为刘中华、刘瑛、李光。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刘瑛作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瑛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刘瑛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刘瑛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刘瑛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刘瑛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刘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刘瑛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刘瑛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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