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盘,华平股份(300074)报收于5.05元,下跌0.59%,换手率3.3%,成交量17.89万手,成交额9107.96万元。
7月31日,华平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965.7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41.8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407.55万元。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新增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至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8项制度及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3项新制度,所有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以上议案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16:0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12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伟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5月9日届满,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87万份期权由公司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办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决定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8700份股票期权。2022年11月至2025年7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各项议案,包括草案及摘要、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等,并进行了内部公示和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1月12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2024年5月16日,公司披露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9日,可行权激励对象共225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633400份。截至行权期届满,尚有287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员工及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本次注销事项属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和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华平股份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行权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9日,涉及激励对象225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63.34万份。截至行权期届满,尚有2.87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7万份。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属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还需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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