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盘,益丰药房(603939)报收于23.71元,下跌2.11%,换手率0.72%,成交量8.68万手,成交额2.07亿元。
7月31日,益丰药房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123.52万元,占总成交额5.43%;游资资金净流出940.74万元,占总成交额4.55%;散户资金净流出182.78万元,占总成交额0.8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3.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4.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拟以不超过705.00万元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薪酬相关费用;5.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将于2025年8月25日14:30召开。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3.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5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9项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由2025年7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进行了多项修订,包括取消监事会相关内容,调整董事、股东、审计委员会等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实施期间以不超过705.00万元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相关支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上市公司形象和投资者利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等内容。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股东权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旨在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对益丰药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将“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对益丰药房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在“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实施期间以不超过705.00万元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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