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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百洋股份(002696)7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49.42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01 03: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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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盘,百洋股份(002696)报收于6.22元,下跌2.81%,换手率3.71%,成交量12.44万手,成交额7795.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49.4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975.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73.93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百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98.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4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7月31日。

交易信息汇总

7月31日,百洋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249.42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975.49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273.9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奉强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同意以2025年7月3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14元/股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98.80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15:0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不包括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激励对象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最终,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7月3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14元/股的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98.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出席对象包括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地点为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公司会议室。审议事项为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登记方式包括现场、信函、传真或电话,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至13日。自然人股东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会议费用由出席股东自理。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原因是信永中和聘期已满,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无异议,且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大信成立于1985年,总部位于北京,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大信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均已履行完毕。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连续为公司提供5年审计服务,2024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35万元(含税)。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百洋股份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确定以2025年7月3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14元/股的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98.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人数、价格和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书面承诺将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经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得实施本次授予的情况,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国浩律师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宜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98.8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为3.14元/股。激励对象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下关键岗位骨干人员。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限售,各批次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报告确认,本次预留授予相关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7月31日,预留授予数量为98.80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14元/股,预留授予人数为21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7月3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14元/股的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98.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公司和激励对象需满足特定条件才能解除限售,包括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激励对象认购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将代扣代缴相关税费。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根据公告,此次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且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公告列出了中层管理人员和部分中层以下关键岗位骨干人员名单,包括曲献坤、王钟宇、华晓蓬等共21人。这些人员被授予总计98.8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占预留授予总量的100%,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852%。具体名单如下:曲献坤、王钟宇、华晓蓬、刘扬、朱乃源、辛小钦、曾月保、卢玥、杨传雁、陈冲、彭晓勇、叶观林、梁顺庭、马力、何柳萱、王洪耕、王金祥、汪维、蒋瑞兰、黄镇明、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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