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盘,ST景峰(000908)报收于6.0元,上涨0.0%,换手率1.98%,成交量17.42万手,成交额1.05亿元。
7月31日,ST景峰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252.5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62.4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0.1万元。
7月31日,ST景峰发布公告称,其股东叶湘武于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7月31日间合计减持800.6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101%,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31.29%,截止7月31日收盘报6.0元。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报告指出,景峰医药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138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原定于2024年2月9日到期,后展期至2025年1月27日,再展期至2025年7月27日。截至2025年7月27日,上海景峰预计无法按时偿还117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11710.35万元。此外,截至2025年7月29日,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累计债务逾期本金合计15595.57万元,占上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90.66%,担保逾期金额为16431.50万元,占200.88%。公司已进入预重整阶段,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解决债务及担保逾期问题。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摩根士丹利证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6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收到法院通知书,申请人工商银行贵阳云岩支行申请处置叶湘武先生持有“ST景峰”股份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9%。近日公司收到叶湘武先生告知函,2022年6月15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叶湘武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因增持、司法强制执行等原因发生权益变动。截至2025年7月31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13.22%,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9月25日,叶湘武先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1,054,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因司法强制执行,叶湘武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8,006,5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卖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1%。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特此公告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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