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0日收盘,博菲电气(001255)报收于32.44元,下跌1.34%,换手率6.86%,成交量1.27万手,成交额4126.52万元。
7月30日,博菲电气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317.3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69.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87.12万元。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专项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专项审计机构。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专项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2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截至2024年末,该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442名、从业人员总数1456名,2024年度服务客户88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41845.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575.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260.14万元。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协商确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销户工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5.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涉及开户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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