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0日收盘,精工钢构(600496)报收于3.35元,下跌0.3%,换手率1.0%,成交量19.86万手,成交额6676.67万元。
7月30日,精工钢构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623.46万元,占总成交额9.34%;游资资金净流出183.33万元,占总成交额2.75%;散户资金净流入806.79万元,占总成交额12.0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提案已于7月12日发布。7月18日,公司收到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并于7月19日发布公告增加此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现场会议在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公司32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裘建华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7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4,962,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27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内的10项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9、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精工钢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会议审议通过了十项议案,包括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以及为下属子公司和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2/3的赞成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吴焕焕、程思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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