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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唯捷创芯(688153)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57.07万元,占总成交额10.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31 03: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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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30日收盘,唯捷创芯(688153)报收于32.89元,下跌1.41%,换手率1.84%,成交量2.96万手,成交额9783.4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57.07万元,占总成交额10.8%;散户资金净流入1115.38万元,占总成交额11.4%。
  • 公司公告汇总:唯捷创芯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7月30日,唯捷创芯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057.07万元,占总成交额10.8%;游资资金净流出58.32万元,占总成交额0.6%;散户资金净流入1115.38万元,占总成交额11.4%。

公司公告汇总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

  1.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6名激励对象因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被取消激励资格。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6名变为129名,首次授予数量保持不变。
  2.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7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3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7.54元。
  3. 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全部未行权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中的差异,董事会同意注销11,829份股票期权。关联董事孙亦军、辛静、周颖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均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1.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确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同意以2025年7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3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54元/股。
  3. 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注销11,829份股票期权,认为该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版)》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对唯捷创芯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

2020年8月至2025年7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授予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注销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124,581份,因1名激励对象2022年、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而未能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5247份,以及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部分/全部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851份。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注销登记等事项。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唯捷创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36名调整为129名,首次授予数量保持不变。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7月29日,授予价格为17.54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3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实施进展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计36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4%。其中首次授予合计3240000股,占9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5%;预留部分360000股,占1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具体分配情况为:DAEHEE NA获授80000股,占获授权益比例2.22%,占公司股本总额0.0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含中国台湾籍,共128人)获授3160000股,占获授权益比例87.78%,占公司股本总额0.73%。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此公告。

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2020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0年10月21日,公司正式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2021年4月11日,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期权数量调整为31,304,346份。此后,公司多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绩效考核未达标等原因注销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涉及两个方面:一是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全部未行权,拟注销11,802份股票期权;二是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过程中四舍五入导致的27份期权差异,拟注销该部分期权。合计注销11,829份股票期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注销登记等事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

核查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6名激励对象因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被取消激励资格。最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7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3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54元/股。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5-053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29日,首次授予数量为324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30313008股的0.75%,股权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授予议案,确定授予价格为17.54元/股,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情形,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分为三个归属期,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预计对各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30日。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将激励对象由136人调整至129人。此前,公司在6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在7月1日至7月11日对公司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异议。7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此次调整是由于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6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基于审慎原则取消其激励资格。调整后首次授予数量保持不变,且调整内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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