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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江波龙(301308)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020.14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31 01: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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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30日收盘,江波龙(301308)报收于90.69元,下跌0.37%,换手率8.4%,成交量10.0万手,成交额9.1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020.1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694.11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江波龙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将于2025年8月5日上市流通,涉及16户股东,共计3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742%;蔡华波、蔡丽江、王景阳自愿承诺12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交易信息汇总

7月30日,江波龙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4020.1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326.0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694.1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5日,涉及16户股东,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742%。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减少至144,747,369股,占总股本的34.533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增加至274,397,898股,占总股本的65.466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华波,实际控制人蔡丽江,董事王景阳自愿承诺自2025年8月5日起12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涉及16户股东,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3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742%,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5日。蔡华波、蔡丽江、王景阳自愿承诺自2025年8月5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81,503,100股。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仍为419,145,26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74,397,898股,占总股本的65.4661%,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4,747,369股,占总股本的34.5339%。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自愿承诺十二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蔡华波,实际控制人蔡丽江,董事王景阳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蔡华波持股16207.19万股,占38.67%,蔡丽江持股1470万股,占3.51%,王景阳持股473.12万股,占1.13%,合计持股18150.31万股,占43.30%。这些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5日。蔡华波持股中包括增持的7.19万股,王景阳持股中包括增持的5.12万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上述人员自愿承诺自2025年8月5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若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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