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东莞控股(000828)报收于11.27元,下跌0.7%,换手率0.51%,成交量5.35万手,成交额6065.91万元。
7月25日,东莞控股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375.25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65.64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440.89万元。
东莞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松山湖小贷公司2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不低于评估价4,812.15万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东莞市松山湖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2. 关于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前期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等五家银行申请合计2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用于莞深高速(含龙林高速)改扩建工程建设费用等支出。3. 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了该报告。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审议通过了该制度。5. 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了该修订案。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涵盖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努力。报告指出:- 实现营业收入16.92亿元,归母净利润9.55亿元,总资产173.69亿元,归母净资产98.37亿元。- 正式发布新能源品牌“超易充”,并建成138座充电站、16座换电站,注册用户约50万。- 持续优化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采用智能化举措确保施工安全和效率。- 2024年环保总投入1554.28万元,同比提升29.40%,总耗水量163238.2吨,生活废水总量163237立方米。- 全年投入超百万用于职工关怀,开展多项培训活动,员工培训总时长12414.61小时。-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乡村振兴,投入44万元采购扶贫农副产品,惠及1249人。- 强化合规经营,制定多项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透明,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评级A级。- 建立完善的ESG管理体系,通过多项措施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东莞市松山湖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底价为4812.15万元。松山湖小贷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及其他经批准业务。公司于2010年11月共同发起设立松山湖小贷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股20%,至今未变动。截至2025年6月末,松山湖小贷公司总资产27543.84万元,总负债3392.95万元,所有者权益24150.90万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11.19万元,净利润124.62万元。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松山湖小贷公司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4060.23万元,评估价值为24060.72万元,增值额为0.49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旨在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及最终成交价格目前不确定。若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松山湖小贷公司股权。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旨在深化国企改革精神,保障经理层成员依法行权履职,强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下属企业,涵盖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通过签订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等方式明确业绩目标和工作任务,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任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履行聘任程序。考核内容包括定量和定性指标,年度和任期考核合格标准分别为75分和70分。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其他激励,绩效年薪与考核结果挂钩,不合格者扣除当年全部绩效年薪。此外,设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重大失误造成损失的经理层成员追索扣回绩效年薪。解聘情形包括年度考核不合格、重大决策失误、严重违纪违法等。经理层成员离职后继续对公司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对外捐赠行为,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和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控股公司,下属单位可参照制定相应制度。对外捐赠指公司将有权处分的财产用于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捐赠资产应权属清晰,不得捐赠主要固定资产、股权债权等。对外捐赠类型包括救济性捐赠、公益性捐赠和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捐赠。捐赠应通过合法慈善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不得以捐赠名义实施利益输送。对外捐赠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特殊情况需按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捐赠审批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单笔或累计捐赠金额不同,审批流程有所区别,具体分为董事长审批、总办会审议、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等层级。本制度由公司党群监察部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