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兆新股份(002256)报收于2.35元,上涨0.0%,换手率1.53%,成交量29.82万手,成交额6971.23万元。
投资者: 碳酸锂大涨,青海锦泰又手握盐湖锂矿,公司管理层是否能考虑留着青海锦泰的15%股权,不要让利益流失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青海锦泰股权事项的关注与建议。公司作为债权人,所持质押股权的处置需严格遵循司法及相关程序。管理层始终以公司长远发展及股东权益最大化为核心,结合对当前碳酸锂市场走势及盐湖锂矿战略价值的持续关注,将动态跟踪市场、司法及行业周期变化,对该股权事项进行全面审慎评估及推进处置事项。若后续有相关进展,请您以公司公告为准。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投资者: 公司主业集中在精细化工和光伏,将来会不会把青海锦泰盐湖资源纳入产业链?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与支持。公司当前战略聚焦于精细化工与光伏双主业的深耕与发展。关于青海锦泰盐湖资源项目,公司作为债权人,所持质押股权的相关事项需严格遵循司法及相关程序推进。后续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也将及时披露,再次感谢您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7月25日,兆新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538.0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18.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19.91万元。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案件目前处于再审申请审查阶段,相关当事人包括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再审申请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再审被申请人。浙江千虹请求撤销浙江省高院和舟山市中院的民事判决书,并请求法院改判支持其一审诉讼请求,即公司及深圳永晟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167,333,788元。案件一审、二审程序均已全部终结,公司已依照生效判决履行所有义务。截至目前,案件虽进入再审申请审查阶段,但能否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未对公司本期及后续经营构成影响。2023年3月,公司、深圳永晟与浙江千虹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共同对深圳永晟进行增资。浙江千虹向公司发函要求履行回购义务,公司已于2023年5月24日前支付了全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5,421万元。一审判决公司支付浙江千虹违约金3,000,000元,深圳永晟支付违约金1,210,000元。二审维持原判。浙江千虹不服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向公司送达《再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目前正对该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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