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7月24日公布的《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技术服务专有协议》中显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安全环保分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受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委托,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安全环保分公司拟承接东方29-1气田开发项目、乐东10-1气田开发项目、东方13-3区开发项目、文昌16-2油田开发项目、乐东22-1综合调整项目、南海天然气登陆深圳项目等项目的渔业资源补偿服务项目,需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工作,为了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现需供应商协助提供渔业资源补偿苗种放流服务相关工作。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7544/01
主要技术规格
增殖放流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F1代; 选择晴朗、多云或阴天进行增殖放流,海面最大风力7级以下; 将苗种装进已注入约5L海水的容积为20L的双层无毒塑料袋中,充氧扎口后装入相同规格的包装箱,箱口用胶带密封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在合同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服务委托书》,该《服务委托书》应履行完毕。
招标范围
1、根据开发项目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完成相关放流苗种的生产工作。2、对放流苗种的生产进行跟踪管理。3、完成渔业资源补偿苗种放流现场的实施工作。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合同的已完成的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的服务验收业绩或水产苗种供货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A.投标人若提供是供货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 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发票,需提供与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一致的所有发票扫描件,发票无需用户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只算为 1个有效业绩。 B.投标人若提供服务验收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明细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服务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发票,需提供与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一致的所有发票扫描件,发票无需用户签字或盖章。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只算为 1个有效业绩。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2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湛江奥体中心体育场C区一楼5号办公室 |
联 系 人:周芳杰 |
电子邮箱:zh***@cnooc.com.cn |
邮 编:5***** |
联系电话:075939***** |
异议受理人:何锤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 51号 |
联 系 人:何锤 |
电子邮箱:he***@cnooc.com.cn |
邮 编:3***** |
联系电话:022665***** |
相关附件下载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技术服务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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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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