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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燕东微(688172)7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98万元,占总成交额0.7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25 05: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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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4日收盘,燕东微(688172)报收于19.57元,上涨2.09%,换手率0.62%,成交量3.63万手,成交额7051.7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9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7.1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7.17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019,999,989.96元,发行对象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价格为17.86元/股,发行数量为225,083,986股。

交易信息汇总

7月24日,燕东微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49.98万元,占总成交额0.71%;游资资金净流入107.15万元,占总成交额1.52%;散户资金净流出57.17万元,占总成交额0.81%。

公司公告汇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称,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发行价格为17.86元/股,发行数量为225,083,986股,发行对象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019,999,989.9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05,077,348.46元。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地点为上交所科创板。本次发行已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包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则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2,000.00万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发行对象为北京电控,发行价格为17.86元/股,发行数量为225,083,986股。2025年7月16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北京电控发出缴款通知,北京电控缴纳认购资金4,019,999,989.96元。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净额为4,005,077,348.46元。北京电控以自有资金认购,不属于私募基金,无需备案。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批准,发行过程和结果合法有效,认购对象具备主体资格。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5,083,986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股本225,083,986.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427,978,09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19,999,989.96元,扣除发行费用14,922,641.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05,077,348.4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25,083,986.00元,余额3,779,993,362.46元转入资本公积。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已完成此次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1,202,894,111.00元,实收资本为1,202,894,111.00元,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为1,427,978,097.00元,实收资本为1,427,978,097.00元。验资报告仅供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签发出资证明使用,不作为其他用途的保证。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024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1月1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5月29日,上交所审核通过,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数量225,083,986股,发行价格17.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019,999,989.9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4,005,077,348.46元。发行对象为北京电控,认购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发行完成后,北京电控持股比例增至45.2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北电集成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均确认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验资机构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备查文件包括保荐书、法律意见书、验资报告等。查询地点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告指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有关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特此公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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