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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ST宝鹰(002047)7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2.57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25 05: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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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4日收盘,*ST宝鹰(002047)报收于1.99元,上涨0.51%,换手率0.49%,成交量7.48万手,成交额1486.2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2.5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4.7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7.84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ST宝鹰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10%股权,首次挂牌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聘任杨凯为新财务总监,原财务总监薛文因个人原因辞职。
  • 公司公告汇总:*ST宝鹰将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转让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7月24日,*ST宝鹰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32.5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4.7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7.84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紧急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3日发出,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吕海涛主持,8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10%股权,首次挂牌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对手根据挂牌结果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财务总监薛文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聘任杨凯为新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3.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转让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45,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2日。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主要审议议案为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联系人:吴仁生,电话:0755-82924810,邮箱:zq@szby.cn。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薛文女士、副总经理高传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两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两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两人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凯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凯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10%股权,首次挂牌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旦华复能成立于2023年5月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业务包括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截至2025年5月31日,旦华复能总资产945.01万元,总负债1,064.05万元,净资产-119.04万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旦华复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982.68万元,公司所占50.10%股东权益价值为2,997.32万元。公司持有的旦华复能50.1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旦华复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诉讼、提供担保等情形。公司存在一笔对旦华复能的应收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45万元,已于2025年7月12日到期,竞买方需承担偿还义务。本次交易旨在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公司核心业务发展。交易将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最终能否成交以及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交易对手方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范围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意见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包括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评估对象为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旦华复能股权,需对此进行评估以提供价值参考。评估范围包括旦华复能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22.89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062.99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0.10万元。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旦华复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价值为5,982.68万元,增值6,101.72万元。宝鹰股份所占旦华复能50.10%股东权益价值为2,997.32万元。评估结论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关注。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不作为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充分考虑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对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05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01至05月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显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05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01至05月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了审计工作,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管理层负责评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并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治理层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主要经营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业务。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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