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4日收盘,华海药业(600521)报收于21.64元,上涨0.98%,换手率2.3%,成交量33.45万手,成交额7.16亿元。
7月24日,华海药业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664.03万元,占总成交额3.72%;游资资金净流出3233.08万元,占总成交额4.51%;散户资金净流入569.06万元,占总成交额0.79%。
2025年7月24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九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7月延期至2026年12月。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同样经过上述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5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5年7月18日下午三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独立董事三人,实际到会三人,会议由独立董事邓川先生主持,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两项决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决议指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和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调整,不涉及投资内容、用途、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决议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7月24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调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582,319,365.5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3,757.3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16,094.18万元。“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项目整体投资规模大、前期准备周期长,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等原因,公司决定延期至2026年12月。公司表示,本次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和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63.0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公开发行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842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82170.45万元。截至2025年7月24日,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86.06万元,尚需支付820.19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73万元。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费用,合理调度资源,降低建设成本;项目启动前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50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获得一定利息收益。此次节余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华海药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华海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41,152,263股,发行价格14.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2,319,365.51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3,757.3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16,094.18万元。公司拟将“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7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原因是项目整体投资规模大、前期准备周期长,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公司采取稳健策略推进项目投入,导致实际建设进度放缓。此次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华海药业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华海药业公开发行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84,2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2,170.45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7月24日,“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963.07万元。节余原因包括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费用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公司计划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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