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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新发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25 00: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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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4日收盘,隆扬电子(301389)报收于33.4元,上涨4.34%,换手率23.11%,成交量18.96万手,成交额6.2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588.8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26.7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6715.65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隆扬电子将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1项议案,包括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
  • 评估相关问题的回复:标的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11.04亿元,评估增值率453.32%,市场法评估值12.52亿元,评估增值率527.50%。
  • 补充法律意见书:标的公司为股东慧德合伙提供6,876.25万元担保,用于并购贷款,质押到期日为2029年4月29日。
  • 核查意见:东吴证券核查结果显示,核查期间内无自然人买卖隆扬电子股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买入1,452,993股。
  • 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备考财务报表显示,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增长1546.07%,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54.65%,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56.75%。

交易信息汇总

7月24日,隆扬电子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5588.8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26.7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6715.6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11日14:30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傅青炫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隆扬电子将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1楼大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5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收购整体方案及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等21项议案。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可通过现场参会登记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00-11:00,14:00-17:00。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金卫勤,联系电话:0512-57668700,传真:0512-57669500,电子邮箱:zhengquan@longyoung.com。

评估相关问题的回复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重组问询函中提到,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准。收益法评估值11.04亿元,评估增值率453.32%,市场法评估值12.52亿元,评估增值率527.50%。标的公司预测期营业收入综合增长率分别为7.29%、7.18%、6.90%、6.69%、6.42%、6.26%,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26%、47.79%、47.68%、47.46%、47.27%、47.06%。折现率11.44%,特有风险调整系数为3.50%。标的公司主营减震缓冲用泡棉材料、电磁屏蔽用材料等,产品技术壁垒较高,具备垂直整合与成本优势,市场定位精准,客户渗透率高。标的公司2024年实现收入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聚丙烯酸泡棉单面胶带产品。标的公司预测期业绩的确定依据充分,预测期内收入持续增长、毛利率基本稳定具有合理性。标的公司承诺2025-2027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15亿元,2028-2030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15亿元且不高于第一期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补充法律意见书,针对深交所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回复。主要内容包括:- 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向实控人杨慧达及其持股平台提供借款情况,2023年至2025年2月底,累计借款余额为204,222,410.52元,借款主要用于回购股份和偿还贷款等。2025年2月,通过定向分红方式全部偿还。- 定向分红的审议程序及合规性,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标的公司为股东慧德合伙提供6,876.25万元担保,用于慧德合伙回购股权的并购贷款,质押到期日为2029年4月29日。慧德合伙承诺在收到第一期交易对价后10个工作日内解除质押,确保股份交割前无法律障碍。- 为保障上市公司权益,设置了共管账户、股权质押担保等措施,并取得交易对方的履约承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重组问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告内容涵盖多个问题的回复,包括交易分步实施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第二步交易的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及其他前提条件,第二步交易定价的具体过程及关键参数选择,关联交易情况,客户和供应商情况,业绩承诺金额的计算过程,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客户集中度及依赖风险,存货构成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固定资产转固及折旧情况等。- 交易分步实施的原因在于绑定激励标的公司核心团队、优化资金支付安排、控制商誉减值风险。第二步交易定价采用10.5倍市盈率,参考届时评估价值。标的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新产品聚丙烯酸泡棉胶带材料实现大批量出货。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为终端屏厂指定的模切厂,终端客户认证模式是行业特点之一。标的公司2023年末及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3.84%和6.07%,主要受1年以上库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金额变动影响。固定资产方面,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0.86%、68.04%和58.59%,除二期工厂外,其他固定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东吴证券对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隆扬电子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自查期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5年6月26日。- 核查结果显示,自然人无买卖隆扬电子股票的情形。隆扬电子在核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1,452,993股,占总股本的0.5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300万元且不超过2,6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1.17元/股。东吴证券在核查期间通过机构业务部多空互换专用对冲账户买卖隆扬电子股票,最终于2025年5月6日全部卖出,2025年6月26日无持仓。- 东吴证券声明其权益自营性质账户买卖隆扬电子股票属于日常市场化行为,不涉及内幕信息。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上述主体买卖股票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以现金方式购买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主体及其直系亲属。核查期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5年6月26日。- 核查结果显示,核查期间内无自然人买卖隆扬电子股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买入135,000股,期末结余1,452,993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300万元,不超过2,6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1.17元/股。东吴证券自营账户累计买入12,800股,累计卖出12,800股,期末无持仓。东吴证券声明其买卖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不涉及内幕信息。- 核查结论认为,基于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及承诺,该等主体买卖股票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显示,2023年末及2024年末,标的公司实控人杨慧达及其持股平台向标的公司借款,2025年2月通过定向分红方式全部偿还。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产品为粘合包裹用材料和减震屏蔽用材料,合计占营业收入90%以上。2024年减震屏蔽用材料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聚丙烯酸泡棉单面胶带销量增加,实现国产替代。备考财务报表显示,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合并前下降1%,每股净资产下降1%,负债总额增长1546.07%。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31.15%、45.77%、54.65%,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49.60%、52.19%、56.75%。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024.42万元、17,021.32万元和17,237.01万元,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9.83%、99.97%、99.91%。标的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期内已就存在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进行清理整改。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7,975.88万元、37,480.08万元和36,999.65万元,各期末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分别为1,363.58万元、2,655.66万元、473.63万元。标的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0.86%、68.04%、58.59%,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师认为,标的公司财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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