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3日收盘,金陵药业(000919)报收于7.11元,下跌0.7%,换手率1.68%,成交量9.9万手,成交额7073.78万元。
7月23日,金陵药业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581.8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5.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46.93万元。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8.41万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62370.8628万股减少至62192.4528万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从62370.8628万元减少至62192.4528万元。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内容进行了修订,以反映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化。
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6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84,100股。回购价格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首次授予部分3.2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4.29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审议通过《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5.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邹勇志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84,1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8日14: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会议主要审议三项议案:1、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2需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邹勇志女士作为公司本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增补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构成。绩效年薪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占年度薪酬比例不低于6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经理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形式包括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涉及经营业绩、重点工作任务、约束性指标和加分指标等。考核结果将作为职业经理人聘任、调整、解聘和薪酬兑现的重要依据。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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