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3日收盘,佛塑科技(000973)报收于6.83元,下跌1.73%,换手率3.64%,成交量35.23万手,成交额2.43亿元。
7月23日,佛塑科技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280.5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89.3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169.84万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交易涉及佛塑科技向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力股份”)的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100%股份,并向广新集团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作价以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监管有权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交易完成后,佛塑科技控股股东仍为广新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标的公司2025年至2028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2.3亿元、3.6亿元、6.1亿元及4.0亿元。交易各方已作出多项承诺,包括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等。此外,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并获得国资监管有权部门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审核问询函,针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进行了回复。公司拟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2024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出货量为22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9.8%,其中湿法隔膜占比77.7%。2024年下半年以来,锂电池隔膜行业价格已止跌企稳,标的公司订单充足,产能利用率维持较高水平,销量稳步增加。2024年四季度,标的公司销量从三季度的7.01亿平方米增至10.32亿平方米,占全年销量的37.28%。2025年1-5月,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593.16万元,实现净利润8,887.5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实现大幅增长,但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指标由盈转亏,导致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减少0.14元/股。标的公司2024年亏损主要受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影响,未来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此外,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就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主要内容包括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合理性、专利权无形资产组评估依据及合理性、以及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原因。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无形资产评估增值3.28亿元,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率为45.64%,主要由于所处区域工业用地招拍挂成交地价逐年增长。专利权无形资产组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25,818.36万元,评估参数包括未来收益额、技术收入分成率、技术衰减率等,与同行业可比案例参数对比合理。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盈利波动,2023年和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13,120.93万元和-9,133.62万元。2024年亏损主要因行业新增产能释放导致隔膜价格下降,以及新建产能投产转固带来固定成本上升。未来年度业绩稳定可行,行业供需关系逐渐平衡,标的公司在中国湿法隔膜市场排名第二,具有市场领先优势。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因其更客观、稳健地反映企业价值。标的公司属于重资产、重投资型企业,资产基础法能更好地体现其核心资产价值。此外,收益法预测存在不确定性,资产基础法结论更为稳健。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佛塑科技”)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回复,主要内容包括:本次交易的产业逻辑、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基础法评估、收益法评估、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交易对方及股份支付、交易方案及交易作价合理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性、业绩承诺、募集配套资金、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等。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年在全球及中国湿法隔膜市场出货量均列行业第二位。2024年标的公司受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影响出现亏损,但2025年一季度已实现扭亏为盈。标的公司与宁德时代、比亚迪等知名锂电池厂商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强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并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同时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新能源领域产品布局。标的公司已采取措施提升子公司盈利能力,未来将通过研发和技术改进、加快国产原材料替代以及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涵盖交易的产业逻辑、产业政策符合性、交易对方及股份支付、交易方案及作价合理性等内容。佛塑科技通过本次交易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提升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标的资产已建、在建、拟建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情况,不属于产能过剩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部分产线曾超产能生产,但已采取措施并取得主管部门证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同意不实施进一步反垄断审查。交易对方中部分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但与标的资产无关,不影响交易。标的公司设立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大部分已实缴,不存在代持安排。标的资产将分步交割,先由未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交割,再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完成全部交割。交易各方已约定违约责任等条款以应对交割风险。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主要针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收益法评估及交易对方及股份支付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产能逐步释放,2024年产能达50亿平方米,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客户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通过新建及收购产线提升产能,2024年实现收入261,046.12万元,净利润-9,144.32万元,主要受行业供需失衡影响。标的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新客户,2025年预示订单55.75亿平方米。主要原材料PE和PVDF部分依赖境外采购,但逐步推进国产替代。标的公司收购的湖北江升、安徽金力、天津东皋膜等子公司业务规模显著增长,产线数量、产能和产能利用率已达到预计水平。标的公司对次优品进行有效区分和管理,2024年次优品销售金额1,664.20万元,毛利率为负。标的公司2025年1-5月实际业绩与预测数据无重大差异,未来毛利率预测保持稳定增长。股份支付方面,标的公司对员工持股平台及个人直接持股部分进行合理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为508,000万元,其中40,000万元为现金对价,468,000万元为股份对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81元/股,发行数量为1,228,346,404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发行价格同样为3.81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62,467,191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金力股份100%股权,广新集团仍为控股股东。金力股份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同处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双方在业务、技术、产品布局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协同效应。业绩承诺方承诺金力股份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6.1亿元。如未能完成交割,业绩承诺期将延长至2028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4.00亿元。交易各方已作出多项承诺,包括信息真实性、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等。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并于7月23日披露了修订后的交易报告书。修订内容包括:更新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期后业绩、股权结构影响、重组审批进展、控股股东承诺函、业绩承诺及补偿可实现性;更新交易对方工商信息、股权结构及涉诉情况;补充标的公司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分步交割安排、受限资产情况、资质证书续期、发明专利使用、超产能生产及环保分析、项目报批事项、产业政策符合性、前次IPO撤回原因;更新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依据及合理性、实际业绩与预测对比、无形资产评估情况;更新股票质押合同、反垄断审查进展、协同效应、财务状况变化、防止摊薄回报措施;补充标的公司竞争优势、应收账款、存货、现金流、盈利能力、整合安排等内容。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07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就相关事项逐项说明、论证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交易价格为508,000万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为塑料薄膜制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广新集团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但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出现下降,基本每股收益减少0.14元/股。标的公司2024年亏损,主要原因是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及新增产线投产导致折旧费用和财务费用增长。2025年一季度,标的公司已实现扭亏为盈。交易方案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