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3日收盘,分众传媒(002027)报收于7.59元,下跌0.13%,换手率0.59%,成交量85.75万手,成交额6.49亿元。
7月23日,分众传媒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668.0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38.2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906.33万元。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百度在线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预估值为83亿元人民币。发行股份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发行价格为5.68元/股。交易对价主要以股份支付,少量现金支付,具体比例待定。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现金对价及资金来源、锁定期安排、过渡期间损益安排、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等具体条款。此外,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等议案。公司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会。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的相关议案。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会。公司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符合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具体而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部分交易对方承诺解除标的股权的质押和冻结,确保标的股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原交易对方顾家集团、顾江生因股权被司法拍卖退出交易,盈峰集团、代明贸易成为新增交易对手方,需完成缴款及股权变更过户程序。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所购资产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初步确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预估值为人民币捌拾叁亿元,预计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各交易对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拟聘任交易对方之一张继学担任公司副总裁和首席增长官,根据相关规定,张继学及其控制的主体为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36个月,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具体而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为2025年4月10日,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日之前的20个交易日区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9日。公告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6.53元/股,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为6.59元/股,期间公司股票涨跌幅为-0.91%。深证综指和Wind文化传媒指数同期分别下跌12.65%和12.29%。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11.74%和11.38%,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因交易对手变更,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预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监事有关表述,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更新公司最新董事、交易对方、定价基准日情况等;更新交易对方所持交易标的权益比例及新增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权益最新情况;更新定价基准日、补充新增交易对方做出的锁定期安排;更新标的公司新截止时点预估值较净资产增值情况、最新股权质押及冻结情况;更新标的公司新时间区间内净利润情况;更新公司新截止时点前十大股东情况、财务及业务数据;补充新增非自然人和自然人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更新标的公司最新股东情况、股权结构及控制情况、控股子公司情况、主营业务情况、主要财务数据;更新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议案。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等。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百度在线等5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新潮传媒100%股权,交易预估值为83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潮传媒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交易将以股份对价为主要支付手段,剩余部分采用少量现金形式,具体比例待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5.68元/股。交易对方承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张继学、朋锦睿恒等承诺股份锁定期及解锁安排。上市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正式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还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媒体资源覆盖,提升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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