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7月23日明阳电气公开信息显示,中山慧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违规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企业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上述股份时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为36.69元/股。2025年7月8日,你企业以36.60元/股的价格减持11万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0.04%,减持金额402.6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
对你企业采取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你企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明阳电气上缴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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