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2日收盘,博杰股份(002975)报收于34.77元,下跌0.11%,换手率2.04%,成交量2.16万手,成交额7543.25万元。
7月22日,博杰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805.0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28.8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76.17万元。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以特别决议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178,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825%。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德恒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14:50召开,会议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12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兆春主持。共有155名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代表股份74,178,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825%。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73,678,274股,占99.3253%;2.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73,678,200股,占99.3252%;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73,671,874股,占99.3167%。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果进行了核查,针对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6月27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核查对象包括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核查结果显示,在自查期间,除一名激励对象因对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而存在交易行为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本次授予的权益。另外,22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激励计划事项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这些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公司在实施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备查文件包括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2日发布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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