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2日收盘,唯捷创芯(688153)报收于32.04元,上涨0.28%,换手率1.64%,成交量2.64万手,成交额8437.56万元。
7月22日,唯捷创芯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829.1万元,占总成交额9.83%;游资资金净流入265.68万元,占总成交额3.15%;散户资金净流入563.42万元,占总成交额6.6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9名,代表股份152,930,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406%。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5-048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出席的股东和代理人共99人,持有表决权数量152930946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35.8406%。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荣秀丽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全部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三项议案,均获得超过99%的同意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通过。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强雪锋、彭学萍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采取了保密措施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核查了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核查对象包括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了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结果显示,6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激励计划事项后至首次公开披露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但其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决定取消这6人的参与资格。另有46名核查对象在知悉激励计划事项前存在买卖行为,同样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情形。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在策划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限定参与人员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形。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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