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2日收盘,浙江东方(600120)报收于6.25元,下跌1.57%,换手率2.76%,成交量94.31万手,成交额5.88亿元。
7月22日,浙江东方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9587.39万元,占总成交额16.3%;游资资金净流入1906.39万元,占总成交额3.24%;散户资金净流入7681.0万元,占总成交额13.06%。
浙江东方发布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办法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并明确禁止买卖公司股份的时间段,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
公司章程最新修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538.1492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1-33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视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发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办法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应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信息。
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多个公司管理制度、更换公司董事等。会议同意提名夏胜平先生为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废止《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质量。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等。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出现法定情形时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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