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2日收盘,C华新(600930)报收于7.73元,上涨2.25%,换手率47.04%,成交量1178.31万手,成交额88.92亿元。
7月22日,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30,证券简称:华电新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52亿元,占总成交额2.83%;游资资金净流出1.44亿元,占总成交额1.62%;散户资金净流出1.08亿元,占总成交额1.21%。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确认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确认募投金额分配额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确认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的方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5.92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4,968,944,214股,发行价格为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801,242,600.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5,591,873,069.0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11日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确认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58.0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5.92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约180亿元。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分配额度进行了调整,涉及多个风电和光伏项目,包括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项目等。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55.92亿元,本次拟全部置换。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华电新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559187.31万元,计划全部置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调整及置换方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华电新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559187.31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的方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5.92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鉴证,认为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如实反映了截至2025年7月18日的情况。截至2025年7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共计1,559,187.31万元。具体项目包括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等多个风电和光伏项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总计1,559,187.31万元。此外,公司还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68,558,490.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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