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7月21日公布的《修订《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成交结果公告》中显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修订《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N2025-35-4673 二、项目名称:修订《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 成交金额: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修订《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 服务范围:对安徽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进行研究并修定安徽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 服务要求:对安徽省既有多层建筑电梯现状进行调研,在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安徽省省情的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光生、郭银娣、程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4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包河大道与紫云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 蕾 电 话:152551*****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