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ST海华(600243)报收于3.12元,上涨0.0%,换手率1.81%,成交量7.94万手,成交额2475.82万元。
7月18日,*ST海华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49.83万元,占总成交额6.05%;游资资金净流出40.35万元,占总成交额1.63%;散户资金净流入190.19万元,占总成交额7.6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王封,一致行动人为于世光。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表决权减少,签署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变动源于创东方富达与于世光签署的委托协议到期终止,创东方富达不再继续委托,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丧失创东方富达持有上市公司11,954,500股的表决权,占总股本的2.72%。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拥有上市公司66,983,239股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占总股本的15.25%。变动后,拥有55,028,739股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占总股本的12.53%。
2021年6月29日,创东方富达与于世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东授权委托协议》,同意将所持股份的股东权利授予于世光行使,期限为两年或至创东方富达不再持有青海华鼎股份之日止。2023年7月19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将有效期延期两年。2022年12月25日,于世光与王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公司经营发展中采取一致行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在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青海华鼎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再延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指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表决权委托到期不再延期。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55,028,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1年6月29日,创东方富达与于世光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东授权委托协议》,同意将其持有青海华鼎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全部授予股东于世光行使,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或至创东方富达不再持有青海华鼎股份之日止。2023年7月19日,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同意将有效期延期两年。2025年7月18日,创东方富达与于世光签署的委托协议到期终止,创东方富达不再继续委托。
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封实际支配青海华鼎股份表决权的比例由15.25%变为12.53%,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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