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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九丰能源(605090)7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29.5万元,占总成交额8.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21 02: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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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九丰能源(605090)报收于27.93元,上涨0.07%,换手率0.79%,成交量5.18万手,成交额1.4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7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29.5万元,占总成交额8.5%;游资资金净流出1206.75万元,占总成交额8.34%;散户资金净流入2436.25万元,占总成交额16.84%。
  •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四个议案,包括解除限售、回购注销、调整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以及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 公司公告汇总: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购买价格由12.61元/股调整为11.80元/股。
  • 公司公告汇总: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35,64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44,440份股票期权,回购价格为11.97元/股。
  • 公司公告汇总: 九丰能源为子公司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3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交易信息汇总

7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29.5万元,占总成交额8.5%;游资资金净流出1206.75万元,占总成交额8.34%;散户资金净流入2436.25万元,占总成交额16.84%。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由董事长张建国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13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3,560股,可行权激励对象13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4,760份。2.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回购注销35,640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35,640份股票期权,另有8,800份股票期权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行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44,440份。3.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需对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4. 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需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购买价格进行调整。董事长张建国、董事蔡丽红、蔡丽萍与持股计划部分参与者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吉艳、杨影霞、蔡建斌参与持股计划,在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回避。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慕长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3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13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行权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3,560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4,760份。2.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回购注销35,640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35,640份股票期权,另有8,800份股票期权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行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44,440份。3.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调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4. 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监事会主席慕长鸿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四项议案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和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核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和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结果显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满足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32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3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3,560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4,760份。上述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及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行权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3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13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行权事宜。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九丰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持股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7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2868元(含税),摊薄计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81371元/股。因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办理非交易过户,股份购买价格由12.61元/股调整为11.80元/股。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本所律师和负责人签名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

关于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1。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5,000万元。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5年7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东九能源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8,577.68万元。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7月17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0,573.04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15%。因业务发展需要,东九能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招行深分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东九能源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被担保人东九能源成立于2003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万元,公司合计间接持股53.57%,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法定代表人为贝朝文,主要经营业务为公司接收站资产及仓储设施的运营、LPG业务的购销。担保协议主要内容:担保方为九丰集团,被担保方为东九能源,债权人招行深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深分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及相关费用。

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因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2868元(含税),按总股本摊薄计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81371元/股。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日期间,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标的股票价格将相应调整。因此,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购买价格由12.61元/股调整为11.80元/股。上述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调整外,《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9日发布此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35,640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已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均将减少35,640股和35,64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实施公告与完成公告,并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需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9日发布此公告,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2868元,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97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9.87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24日届满,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6月20日届满。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及行权的情形,且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368.23万元,满足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此外,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将回购注销35,64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35,640份股票期权,另有8,800份股票期权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行权,合计注销44,440份股票期权。回购价格为11.97元/股。公司需依法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代码:605090 公司简称:九丰能源。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九丰能源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7月24日届满,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6月20日届满。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368.23万元,满足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13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及“良好”,个人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60%;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923560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914760份,行权价格为19.87元/份。公司拟回购注销3564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44440份股票期权。上述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7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640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可行权及自愿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4,440份。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回购价格为11.97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激励对象的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及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相关事宜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13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923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97%。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131人,可行权的数量为914760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83%,行权价格为19.87元/股。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均为2024年6月21日,实际授予数量分别为234.85万股和234.85万份,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均为134人。首次授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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