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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国能日新(301162)7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3.11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18 07: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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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17日收盘,国能日新(301162)报收于54.24元,下跌0.7%,换手率1.79%,成交量1.53万手,成交额8281.8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17日,国能日新主力资金净流出63.1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90.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54.0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计划使用不超过3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交易信息汇总

7月17日,国能日新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63.1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90.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54.0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国能日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国能日新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62,06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661,177.4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8,687,196.23元。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为: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平台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3,036.15万元;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4,070.2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9,762.38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调整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认为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国能日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国能日新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62,06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661,177.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8,687,196.23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平台项目、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能日新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投资品种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国能日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由董事长雍正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是《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3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刘可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第一项为《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基于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第二项为《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取较好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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