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7日收盘,东微半导(688261)报收于44.06元,上涨2.54%,换手率4.09%,成交量5.02万手,成交额2.19亿元。
7月17日,东微半导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823.93万元,占总成交额3.76%;- 游资资金净流入441.08万元,占总成交额2.01%;- 散户资金净流出1265.01万元,占总成交额5.77%。
核查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会议将于2025年8月1日14点召开,审议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非独立董事方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5名。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部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原因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决定。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公司对外投资遵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战略、规模适度和科学决策的原则。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担保对象仅限于独立企业法人,且需具备较强偿债能力。
规则明确了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制度明确了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存在不确定性的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可暂缓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且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可豁免披露。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约束,直至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宗旨、管理与职责、内容与标准、程序、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子公司信息披露、形式与要求、记录和资料保管、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531,446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芯片等的设计、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有偿原则,定价依据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或协议价。
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考核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及特定股东亲属。考核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东微半导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6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计1,837,9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0%,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51,39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86,580股。首次授予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计126人。
首次授予部分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如王鹏飞、龚轶、卢万松等每人获授27927股,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20人)共获授364378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63169股,预留授予部分为88222股。总计551391股。
激励计划涉及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计1,837,9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0%。首次授予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126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的59.43%。授予价格均为21.77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采用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37,9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0%。首次授予部分分别为463,169股和1,080,727股,预留部分分别为88,222股和205,853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计126人。授予价格为每股21.77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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