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6日收盘,苑东生物(688513)报收于42.96元,上涨2.07%,换手率1.36%,成交量2.4万手,成交额1.02亿元。
7月16日,苑东生物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110.79万元,占总成交额1.08%;游资资金净流出460.23万元,占总成交额4.5%;散户资金净流入349.44万元,占总成交额3.42%。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8名,独立董事彭龙先生因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未参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三项议案:1. 关于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鉴于彭龙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董事会决定免去其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全部职务,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由于免去彭龙先生职务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不足,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女士提名,拟补选李卫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5年8月1日下午14:0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议案。会议通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8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日14点0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审议两个议案:1. 关于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2.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股东可以通过现场、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下午16:00。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联系人:张敏,电话:028-86106668。
李卫锋先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提名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卫锋先生公开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其担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李卫锋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李卫锋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李卫锋先生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李卫锋先生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李卫锋先生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李卫锋先生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李卫锋先生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李卫锋先生已经通过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彭龙先生因个人原因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免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需补充提名一名独立董事。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李卫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李卫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李卫锋先生当选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李卫锋先生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提名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提名李卫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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