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6日收盘,福然德(605050)报收于15.19元,下跌0.85%,换手率0.91%,成交量4.5万手,成交额6851.46万元。
7月16日,福然德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695.36万元,占总成交额10.15%;游资资金净流入573.71万元,占总成交额8.37%;散户资金净流入121.65万元,占总成交额1.78%。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3日。-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24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7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1,913,1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总股本为492,829,18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1,913,100股,即以490,916,081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637,412.15元(含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公司股东崔建华、崔建兵、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和上海傅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 对于QFII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135元。- 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人民币0.15元。-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68985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针对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12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至4000万元。- 截至2025年7月2日,公司累计回购191310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基于差异化分红计算,以490916081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637412.15元(含税)。-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044%,低于1%。- 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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