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6日收盘,大华股份(002236)报收于16.09元,下跌0.98%,换手率1.83%,成交量38.64万手,成交额6.24亿元。
7月16日,大华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2212.8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874.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38.72万元。
大华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决议:1. 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至境外上市的议案:拟将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分拆完成后公司仍维持对华睿科技的控制权。2.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业绩未达成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行权期届满,将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696,01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大华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1. 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至境外上市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分拆华睿科技至香港联交所上市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2.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大华股份宣布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地点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调整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华睿科技专注于机器视觉与移动机器人业务,提供工业互联的完整链路产品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公司注册资本7826.475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兴明,控股股东为大华股份,持股比例32.5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大华股份委托,就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大华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696,01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包括:因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的5,218,703份股票期权;14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910,788份股票期权;以及因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19,566,519份股票期权。本所律师认为,大华股份已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具体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大华股份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696,01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注销第二个行权期达成行权条件但到期未行权的5,218,703份股票期权;二是注销14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10,788份股票期权;三是由于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注销369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19,566,519份股票期权。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华股份已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具体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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