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5日收盘,联得装备(300545)报收于31.75元,下跌1.0%,换手率3.39%,成交量3.87万手,成交额1.22亿元。
7月15日,联得装备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047.6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26.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21.58万元。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联得转债”的议案》。自2025年6月25日至7月15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联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58元/股的130%,即30.654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决定行使“联得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赎回事宜。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通过多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19年12月3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亿元、期限6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债券于2020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得转债”,代码为123038。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当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自2025年6月25日至7月15日,公司股票已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3.58元/股的130%,触发赎回条件。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披露提示性公告,并于7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联得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赎回权利。信达律师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联得装备提前赎回联得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自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联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赎回“联得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联得转债于2019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发行总额20,0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2020年1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得转债”,债券代码“123038”。转股期自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4日止。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23.58元/股,于2025年6月4日生效。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赎回价格为101.70元/张。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赎回日为2025年8月12日,赎回完成后“联得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公司将在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发布赎回结果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未交易“联得转债”。
特别提示: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7月15日;可转债赎回日:2025年8月12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11日;可转债赎回价格:101.70元/张;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8月15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8月19日;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8月7日;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8月12日;赎回类别:全部赎回;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得转债。截至2025年8月1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联得转债”将按照101.70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联得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联得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解除冻结。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联得转债”转换为股票。自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联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联得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联得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联得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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