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5日收盘,卧龙新能(600173)报收于6.93元,下跌8.21%,换手率13.55%,成交量94.9万手,成交额6.77亿元。
7月15日卧龙新能(600173)收盘报6.93元,跌8.21%,当日成交9490.41万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显示,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1.83亿元,股价累计上涨12.22%;融资余额累计增加1040.69万元,融券余量累计减少7.7万股。7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14.3万元,占总成交额7.26%;游资资金净流入2985.46万元,占总成交额4.41%;散户资金净流入1928.84万元,占总成交额2.85%。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7月10日、7月11日和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1,061.31万元,同比下降2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6.29万元,同比下降75.15%。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0,473.79万元,同比增加97.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8.63万元,同比下降22.22%。截至2025年7月14日,公司市盈率为173.17倍,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26.38倍。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和经营业绩风险,理性投资。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选举莫宇峰先生和李迎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莫宇峰先生为公司总裁,王小鑫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多个公司制度,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31日14点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多个公司制度,以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需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7月30日9:00-11:00,14:00-16:00,登记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公司办公室。股东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联系人:宋燕、朱贞瑾,联系电话:0575-89289212,电子邮箱:wolong600173@wolong.com。参加会议股东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股东大会”改称“股东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此外,修订了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职权和义务,明确了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公司还修订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取消监事会相关内容,调整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和议事规则。上述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娄燕儿、马哲、秦铭和吴慧铭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娄燕儿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马哲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秦铭辞去副总裁职务,吴慧铭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但辞职后仍将在公司任职。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娄燕儿和马哲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造成影响。娄燕儿、马哲和秦铭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及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吴慧铭的辞职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将尽快完成新董事的选举,总裁、副总裁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增补工作,并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娄燕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秦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000股,辞职后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四位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进一步完善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被收购的决策及措施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行职责的情况,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时,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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