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5日收盘,中船科技(600072)报收于12.56元,下跌3.46%,换手率3.58%,成交量38.81万手,成交额4.87亿元。
7月15日,中船科技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5545.73万元,占总成交额11.38%;游资资金净流入161.38万元,占总成交额0.33%;散户资金净流入5384.35万元,占总成交额11.05%。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拟在产权交易所预挂牌转让持有的中船风电(天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本次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行为,交易对手尚不明确,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正式挂牌转让前,公司将根据股权的实际评估情况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中船风电(天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8日,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3,520.06万元,负债总额49,584.25万元,所有者权益13,935.82万元,营业收入2,996.14万元,净利润2,348.76万元。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转让对公司本年度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预挂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议决策为准。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03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2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23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6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195651.84元(含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扣税方面,对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为0%至20%不等。对于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同样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股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3元。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3022385,联系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13楼。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部分子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能完成承诺目标,将以1元价格回购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申报时间为本公告日起45天内,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13楼,联系电话:021-63022385,邮箱:mail@cssckj.com。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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