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丽岛新材(603937)报收于10.04元,下跌0.79%,换手率1.24%,成交量2.59万手,成交额2593.56万元。
7月11日,丽岛新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92.51万元,占总成交额的7.42%;游资资金净流入108.97万元,占总成交额的4.2%;散户资金净流入83.5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3.22%。
丽岛新材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丽岛新材会议室,出席股东人数9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2,680,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195%。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四个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票132,556,382股,占比99.9066%;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132,569,982股,占比99.9169%;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132,569,982股,占比99.9169%;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132,564,682股,占比99.9129%。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胡琪、董一平律师见证并确认会议合法有效。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此公告。
此外,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还就此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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