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丽岛新材(603937)7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2.51万元,占总成交额7.4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14 08:09: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丽岛新材(603937)报收于10.04元,下跌0.79%,换手率1.24%,成交量2.59万手,成交额2593.5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7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2.51万元,占总成交额7.42%。
  • 公司公告汇总: 丽岛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等在内的四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超过99.9%的高票通过。

交易信息汇总

7月11日,丽岛新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92.51万元,占总成交额的7.42%;游资资金净流入108.97万元,占总成交额的4.2%;散户资金净流入83.5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3.22%。

公司公告汇总

丽岛新材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丽岛新材会议室,出席股东人数9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2,680,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195%。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四个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票132,556,382股,占比99.9066%;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132,569,982股,占比99.9169%;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132,569,982股,占比99.9169%;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132,564,682股,占比99.9129%。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胡琪、董一平律师见证并确认会议合法有效。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此公告。

此外,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还就此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丽岛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