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爱克股份(300889)报收于13.44元,上涨0.45%,换手率1.92%,成交量2.82万手,成交额3782.81万元。
7月11日,爱克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46.6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56.3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68万元。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核查意见表明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谢明武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和经营骨干,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4.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56,000,000股增加至218,064,880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伟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3. 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规定。上述三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监事谭伟伟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8日,2020年9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为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共2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757%。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和/或回购的A股普通股。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30%和20%。授予价格及方法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法定程序,尚需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自查内幕交易、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采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和/或回购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3,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757%,一次性授予,无预留股份。授予对象为2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成员,授予价格为7.38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24和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30%和20%。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需在公司授予权益时及考核期内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公司及激励对象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公告等程序。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保证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范围适用于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考核机构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董事会负责审核考核结果。考核指标包括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规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90%、70%、0%。考核期间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须保留绩效考核记录并归档保存,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76%。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副董事长罗峥获授200,000股,占授予总量的6.6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92%;财务总监胡兴华获授100,000股,占授予总量的3.33%,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46%;董事会秘书司敏获授50,000股,占授予总量的1.6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23%;核心骨干成员24人共获授2,650,000股,占授予总量的88.33%,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15%。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成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1日发布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757%,授予价格为7.38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成员共27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每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30%、20%。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2025年至2027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个人层面考核根据绩效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需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且在实施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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