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清源股份(603628)报收于12.88元,下跌0.62%,换手率3.46%,成交量9.41万手,成交额1.21亿元。
7月11日,清源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620.58万元,占总成交额5.12%;- 游资资金净流入127.94万元,占总成交额1.06%;- 散户资金净流入492.64万元,占总成交额4.07%。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林沈纬、曹化宇律师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进行了核查验证。
根据《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为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为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0%。根据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考核条件,因此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26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77人。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978,960股。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申请,预计2025年7月16日完成回购注销,并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28,债券代码:113694)发布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26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为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23年度为基数,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0%。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考核条件。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77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52,64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978,960股。
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相关申请。回购注销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1,631,600股减少至978,960股,股份合计由273,800,000股减少至273,147,360股。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小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合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6,324,693股,占总股本的5.96%。王小明持有11,971,643股,占总股本的4.37%。王小明计划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7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王小明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0年1月1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根据王小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5.57元/股,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相应调整。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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