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福莱新材(605488)报收于29.92元,上涨1.73%,换手率2.07%,成交量5.74万手,成交额1.71亿元。
7月11日,福莱新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652.86万元,占总成交额3.83%;- 游资资金净流出203.16万元,占总成交额1.19%;- 散户资金净流入856.02万元,占总成交额5.0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由董事长夏厚君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细节。4. 关于取消并重新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取消原定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并重新确定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绩效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和可操作性。3. 关于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重新定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202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026年不低于8000万元、2027年不低于10000万元。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695万股,首次授予219.00万股,预留部分23.695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5.64元。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核查结果显示,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42.695万股,首次授予219.00万股,预留23.695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5.64元。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共103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的核心骨干员工名单包括CHEN SHUTING、王玉、刘建军等103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30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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