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佰维存储(688525)报收于66.77元,上涨1.61%,换手率2.58%,成交量8.18万手,成交额5.43亿元。
7月11日,佰维存储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981.07万元,占总成交额9.17%;- 游资资金净流入2712.16万元,占总成交额5.0%;- 散户资金净流入2268.9万元,占总成交额4.18%。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旨在满足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2.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其中两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聚焦中基层技术及业务骨干,确保公司技术攻坚与战略目标的实现。4.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5.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6.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3楼西丽湖人才服务中心T2会务空间。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其中议案3、4、5为特别决议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1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公司1号会议室。股东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现场方式进行登记。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黄炎烽,电话0755-27615701,邮箱ir@biwin.com.cn。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杭州芯势力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全资子公司成都佰维拟向控股子公司成都态坦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BP,按月随LPR调整新利率,且不得低于公司同期实际融资利率。利息按实际借款占用天数计算。本次借款为信用借款,无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含本次)为41,293.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12%,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股东会和董事会可分别决议解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涉及公司的文件和资产,并签署相关文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且需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和其他义务。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公司将采取追责措施。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各种方式向外部主体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担费用、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等。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特定情况下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应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等,并披露风险和公允性。公司应与资助对象签署协议,明确资助条件、金额、期限和违约责任等。财经管理部负责风险调查、跟踪监督等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小组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制度规定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管理,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董事、高管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并在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方占用或挪用。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并通过股东会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制度适用于子公司或控制的企业,违反者将追究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程序,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实施违法行为。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事项。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应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认定为商业秘密的理由、内部审核程序及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证券与法务部具体执行。公司应妥善保管相关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公司还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及时、公平披露,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重大信息,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披露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内容。临时报告涵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并公开澄清。公司应主动披露对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信息申请、审核、发布流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对外公布事宜。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调动员工积极性,确保公司业绩提升和战略目标实现。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基层技术及业务骨干,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考核评价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结合公司、部门和个人层面绩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各年度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分别为70亿/75亿、80亿/85亿、90亿/95亿元。未达标的限制性股票将作废。部门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三个等级,个人层面绩效根据专项考核制度确定归属比例。考核期间为2025-2027年,每年度考核一次。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依据。考核结果归档保存,三年后销毁。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佰维存储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佰维存储拟向控股子公司杭州芯势力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全资子公司成都佰维拟向控股子公司成都态坦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借款用途为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借款为信用借款,无担保。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杭州芯势力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芯片研发、设计及销售;成都态坦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两家公司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杭州芯势力和成都态坦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分别为7,095.94万元和2,189.87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1,293.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12%。保荐人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52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佰维存储成立于2010年9月6日,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注册资本46,126.5626万元。本激励计划旨在巩固公司在存储解决方案、主控芯片设计等核心业务技术领域的竞争力,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基层技术及业务骨干,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计划拟授予341.5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授予价格为36.00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分三次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70亿、80亿和90亿元。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部门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发布于2025年7月。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413人,为公司中基层技术及业务骨干,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总计341.5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授予价格为每股36.00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三次归属,每次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门层面组织绩效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各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70亿元、80亿元和90亿元,触发值分别为75亿元、85亿元和95亿元。激励对象需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要求。此外,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本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341.5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激励对象为中基层技术及业务骨干,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旨在巩固公司在存储解决方案、主控芯片设计等领域的竞争力与人才优势。激励对象需在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授予价格为每股36.00元,归属期为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分三次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各年度营业收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专项考核制度实施。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本次激励计划共涉及341.5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其中,中国台湾籍和其他外籍人员11人,获授37.3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10.94%,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08%;其他中基层技术及业务骨干合计402人,获授304.2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89.06%,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66%。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限制性股票与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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