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0日收盘,东峰集团(601515)报收于3.95元,下跌0.5%,换手率1.29%,成交量24.27万手,成交额9558.21万元。
7月10日,东峰集团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516.08万元,占总成交额5.4%;游资资金净流入36.02万元,占总成交额0.38%;散户资金净流入480.07万元,占总成交额5.02%。
东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公司拟对经营范围和企业类型进行变更,经营范围变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等,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二是《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5年7月25日在广东省汕头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东峰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公司拟对经营范围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同时,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东峰集团将于2025年7月25日14点00分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东峰集团将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公司拟转型升级为投资、持股与管理平台,修订后的经营范围涵盖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及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企业类型将从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东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与经营范围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