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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兵红箭(000519)7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3亿元,占总成交额12.6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11 0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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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10日收盘,中兵红箭(000519)报收于20.24元,下跌2.69%,换手率5.73%,成交量79.77万手,成交额16.0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3亿元,占总成交额12.63%。
  • 公司公告汇总:中兵红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三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交易信息汇总

7月10日,中兵红箭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03亿元,占总成交额12.63%;- 游资资金净流入2167.78万元,占总成交额1.35%;- 散户资金净流入1.81亿元,占总成交额11.28%。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由副董事长王新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 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3. 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784名,代表股份584,240,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544%。现场会议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后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表决结果显示,三项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4:30在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784人,代表股份584240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544%。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意577497787股,占98.8459%;2. 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582062385股,占99.6272%;3. 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577372487股,占98.8245%。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飞、苗奇龙律师出席并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构成、职责及议事程序。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涉及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决议公告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布。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董事长督促检查执行情况。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中应充分披露提案内容。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采用网络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公司章程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2,558,982元,注册地在湖南省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确保军工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等。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微信或电话方式发出。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时,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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