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9日收盘,上海港湾(605598)报收于21.19元,下跌0.94%,换手率0.4%,成交量9679.0手,成交额2059.89万元。
7月9日,上海港湾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323.62万元,占总成交额15.71%;游资资金净流出88.12万元,占总成交额4.28%;散户资金净流入411.74万元,占总成交额19.99%。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为0.114元(含税)。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7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3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差异化分红以244,584,80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882,668.23元(含税)。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14)元/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扣税方面,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026元。香港联合交易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投资公司A股股票,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14元(含税)。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6563855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港湾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2股不参与此次利润分配,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44,584,809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7,882,668.23元(含税)。根据公司确认,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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