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9日收盘,金石资源(603505)报收于21.26元,下跌0.84%,换手率0.9%,成交量5.41万手,成交额1.16亿元。
7月9日,金石资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146.16万元,占总成交额9.91%;游资资金净流入1344.83万元,占总成交额11.63%;散户资金净流出198.66万元,占总成交额1.72%。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每股派送红股0.4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息)日及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5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A股总股本601,802,52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136,799股后的599,665,72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983,286.20元,派送红股239,866,290股,分配后总股本为841,668,813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扣税方面,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QFII和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0.05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841,668,813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31元。咨询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法务部,电话0571-81387094。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兰溪市金昌矿业有限公司萤石矿采矿权解除抵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2021年3月,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金昌矿业持有的柏社乡岭坑山萤石矿采矿权(产权证号:C3300002010066110069202)作为抵押物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昌矿业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信银杭钱江最抵字第811088245468号,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25,000万元。上述抵押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均已偿还,金昌矿业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资产抵押的解除手续,并在有关网站上进行了公示,金昌矿业上述萤石矿采矿权抵押现已正式解除。本次解除资产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分别于2022年和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其中2022年回购2,969,710股,2024年回购2,136,799股。2025年6月25日,公司注销了2,969,710股回购股份,剩余2,136,79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同时每10股送红股4股。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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