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8日收盘,*ST新潮(600777)报收于3.37元,上涨4.98%,换手率1.48%,成交量94.28万手,成交额3.17亿元。
7月8日,*ST新潮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318.1万元,占总成交额1.0%;游资资金净流入1091.97万元,占总成交额3.45%;散户资金净流出773.87万元,占总成交额2.4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6名股东提交的《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拟于2025年7月24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非职工监事的提案。经董事会核查,召集人的自行召集召开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025年6月19日,公司收到提请召集人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6月28日,公司董事会否决了该议案,认为提请召集人未提出具体提案,其他股东不具备提案条件。6月30日,公司监事会也否决了该议案,认为提前换届理由已不存在。
召集人在《自行召集召开函件》中没有明确的审议事项和具体的提案内容,无法发出合法有效的股东大会通知。此外,《自行召集召开函件》中所附的提案内容与前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应重新履行前置程序。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审查结果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公告。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北京华泰(天津)律师事务所以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提请召集人具备主体资格,提案审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和监事会应依法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伯纳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伯纳程芯茂会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行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616号牟平宾馆7楼第一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召集人合计持有公司14.99%股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主要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股东可通过现场、电子邮件或二维码方式进行登记。会议联系方式:王喜荣、张茂月,电话:18801092378、19201180875,电子邮箱:htzkgd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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